关于申报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
时间:2023-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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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持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理论支撑,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鼓励检校之间、东西部检察机关之间联合申报。1.已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2.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3.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厅级以上行政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相关职业经历或法学博士学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针对性,贴近检察实践。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论证质量择优立项。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鼓励申报自筹经费课题并服从课题类型调整。1.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登记表》。(相应表格模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spp.gov.cn中的“理论研究”目录内,《课题管理办法》的文档结尾处点击下载)2.以上申报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立项申请书纸质版须提交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财务章,其他材料纸质版提交一份。电子版须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具体申报和评审程序依据《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今年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接收邮箱:jiancha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名称-单位-申请人姓名”)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如下(共52项):12.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跨国企业案件适用企业合规机制研究16.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理解与认定22.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研究31.健全完善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工作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