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作《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从服务振兴发展、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四个方面回顾了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并提出了2023年工作安排。现透过十个关键词对检察工作报告进行深入解读。
关键词1:“服务企业335工程”
报告原文:部署开展“5+10”护企安商和“服务企业335工程”检察行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解读:2022年初,省检察院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 以“335”工程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部署推进“服务企业335工程”,即三增强(增强群众幸福感、增强群众获得感、增强群众安全感)、三创新(创新长春智慧法务区检察机关一基地两中心建设、创新检企联络机制、创新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集中统一保护机制)、五提升(提升基层班子建设水平、提升基层队伍建设水平、提升业务建设水平、提升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帮扶指导水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包括大力推进企业合规试点,建立企业自主、各方参与、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高端企业法治服务开放式平台,促进提升企业风险防控和合规建设能力;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全面维护中国制造、吉商品牌合法权益;开展“对口服务联络吉林省异地商会”活动,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开展走访行业协会、民营企业、重大项目活动,推动解决企业遇到的法治问题;开展民营企业权益集中统一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涉企行政处罚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强化涉企权益保障法律监督等。
关键词2:“一基地两中心”
报告原文:部署推进“一基地两中心”入驻长春智慧法务区。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吉林大学通力合作,推动最高检将东北首家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落户长春智慧法务区。
解读:省检察院按照省委、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将法务区检察项目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高位统筹谋划,全力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检察项目建设,“一基地两中心”就是检察机关入驻长春智慧法务区的具体载体。“一基地”指的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实践基地,“两中心”指的是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中心。其中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实践基地是省检察院与吉林大学的检校最新协作成果,全面按照2022年最高检最新颁布的检察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各项要求进行建设,目前已逐步投入运行。
关键词3:检察长巡田
报告原文:创新以检察长巡田的方式督促保护黑土地,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检察长巡田”417次。
解读:检察长巡田是检察机关助力生态吉林、美丽吉林建设的创新举措,通过检察长巡访、调研、实地办案、召开现场协调会等方式定期巡查辖区典型黑土区耕地,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督促并推动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变更耕地用途、盗挖黑土、畜禽粪便污染等问题。采用这一办案方式能够有效将“田长+检察长”机制落实落细,实现黑土地保护专项工作常态化,保护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关键词4:“一案八查”办案机制
报告原文:建立“一案八查”办案机制,对涉未成年人案件逐案进行审查,依托刑事案件共发现并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52件、民事行政案件106件,帮助解决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等方面问题,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解读:该机制是由吉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探索总结形成的,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对每一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面细致审查八个方面内容,综合分析案件,确保更加综合、充分地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包括刑事诉讼合法性、强制措施精准性、刑事执行情况、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家庭监护情况、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综合救助情况、强制报告义务主体是否报案等八个方面情况。该机制在实现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的相互支撑、一体协同和有机融合上具有突出效用。
关键词5: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报告原文:会同公安机关出台“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07个,市县(区)实现“全覆盖”,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794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496件。
解读:2022年以来,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共同推动在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下发指导意见,目前已实现了全覆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采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双派驻方式,通过数据双向共享,使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由传统个案监督向数据赋能监督转变,使检警协作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关键词6:交叉巡回检察
报告原文:依法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常态化对省内监狱和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实施“一检双察”,督促整改问题178个。
解读:交叉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的重要方式之一。主要是对监狱、看守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执法活动深层次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并对承担派驻检察职责的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的部署安排,采用“驻+巡”的检察监督方式,上下联动,内外协作,找准问题,细化方案,高质量开展巡回检察。创新性地抽调会计、法医等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犯罪侦察业务骨干组成的机动巡回检察组,对交叉巡回检察组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关键词7: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报告原文:依托“府院联动”推动制定实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促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解读: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实质性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这是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基础上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提出抗诉、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2022年,在最高检举办的“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论坛”上,省检察院应邀围绕“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关键词8:检察官业绩考评
报告原文: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以好使管用的办法激发队伍活力。
解读:2020年初,最高检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吉林省检察院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份之一,率先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针对不同业务条线检察官岗位职责,通过科学制定办案质量、效率、效果3类指标,合理确定不同指标的计分规则,使司法责任落实为检察官岗位责任和个人履职责任,推动检察官更好地办理案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关键词9:“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
报告原文:深入开展“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案件范围,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更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
解读: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528件。不论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还是在以单行法形式增加的9个拓展领域(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全省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向社会治理的堵点、难点发力,取得突出成效。
关键词10:司法救助“2+1”制度保障体系
报告原文: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发挥司法救助“2+1”制度保障体系优势,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解读: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家庭的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从156.6万元逐年增长到997.2万元,五年间年均增长率达58.9%。取得这样的成果离不开相关协作配合机制的支撑,“2+1”制度保障体系就是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与有关省级部门出台的。其中,两项机制包括《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一个办法是《吉林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