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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键词解读
        时间:2022-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作《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从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回顾了2021年全省检察工作,并提出了2022年工作安排。现就报告中所涉及的系列检察关键词进行梳理解读。‍

         

        关键词1:“5+10”护企安商行动

         

        报告原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5+10’护企安商行动,统合各项检察职能,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解读:2021年3月17日,省检察院印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组织开展“5+10”护企安商行动。“5”即开展思想大解放、营商环境大调研、企业大走访、工作大检查、问题大整顿5个专项活动,“10”即实施三级院检察长抓营商环境、举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检察服务座谈、开展落实免责免罚清单情况“回头看”、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行使试点、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民事检察助企护企、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助企、涉非公经济信访案件专项清理、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事例评选10项举措。

        省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并进行网上同步全程直播

         

        关键词2:《吉林省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

         

        报告原文:省检察院首次印发《金融犯罪白皮书》,从社会治理层面提出防控对策,助力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解读:2021年11月,省检察院为全面介绍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相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决策部署,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维护保障金融安全编写了《吉林省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白皮书》。白皮书共计14000余字,分前言、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数据分析、2020年全省金融犯罪案件主要特点、2020年惩治金融犯罪的吉林检察实践、以金融犯罪案件为视角我省金融风险点分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思考、结束语七个部分。同时,将省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作为附件一同发布。

         

        关键词3:检察长巡田

         

        报告原文:“探索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创新以检察长巡田的方式督促保护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解读:检察长巡田是将我省黑土地保护专项工作常态化,通过检察长巡访、调研、实地办案、召开现场协调会等方式定期巡查辖区典型黑土区耕地,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督促并推动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变更耕地用途、盗挖黑土、秸秆焚烧、畜禽粪便污染等问题,将“田长+检察长”机制落实落细,保护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检察长巡田的目的不仅在于“巡”,更重要的是促进“办”。通过强化巡田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的引领作用,以实地踏查等方式加强与基层、与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动,拓展发现问题和线索的渠道,及时统筹督促解决“硬骨头”问题,提升办案质效。

         

        关键词4:“案-件比”

         

        报告原文:“‘案-件比’从1.49下降到1.13,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压缩办案环节5263个,有力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解读:“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案-件比”是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的核心指标。

         

        关键词5: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报告原文:“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统筹开展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全省13个试点院同步录音录像1219件1645人。”

        解读: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是指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关键词6:检察听证

         

        报告原文:“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5次,举行案件公开听证2022次,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

        解读: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目前,吉林省检察机关各条线已实现检察听证的案件类型、三级院开展、检察长主持三个全覆盖,通过检察开放日、街头宣传等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听证的案例和做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关键词7: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司法保护

         

        报告原文:“探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司法保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相关经验被纳入全国检察机关无障碍公益诉讼成果展示。”

        解读: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办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着力点,是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体现。全省检察机关采取实地走访、踏查等方式,摸排线索,逐一筛选评估、分析研判,依法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全国残联将我省检察公益诉讼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纳入无障碍环境专业委员会专项调研报告并给予高度评价。

         

        关键词8:国家司法救助

         

        报告原文:“切实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暖心钱’,联合省法院先后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等13家省直单位和人民团体,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43件。”“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

        解读:国家司法救助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遭受侵害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项救济措施。省检察院精准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体系,依托政府、法院、检察院“府院联动”平台,构建司法救助新格局,与省高法、省慈善总会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委组织部、省高法、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

        省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为泗水村系列粮款诈骗案件被害村民发放司法救助金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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