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孙洪彬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洪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洪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洪彬利用担任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素材/省院第三检察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