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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
        时间:2021-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列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的是一起故意杀人抗诉案件。会前,尹伊君详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及审查意见,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会上,省法院审委会委员围绕案件情况逐一发表意见并进行深入研讨。尹伊君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他表示,检察机关建议准确适用从重、从轻规定,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等情况,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尹伊君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在全省各级法院的支持下,得到了切实有效的落实,进一步增进了相互之间的配合制约,增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提升了案件的办理质效。严格公正司法,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共同价值追求,今后希望我们进一步强化配合制约,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平安吉林建设构筑起更加坚实的司法防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需求。

        徐家新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审判工作,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全省法院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沟通,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意识、质量和效果,促进审判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宝才、第二检察部主任白成祥及案件承办检察官列席审委会。

        会议现场

         

        文字/殷玥瓛   图片/苗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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