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中,能把我这样一个陌生的申诉人当亲人对待,这份真情让我想起来就特别温暖。”近日,家住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的申诉人王某拖着病弱的身体,在家人的陪同下坐车近200公里来到辽宁省检察院表达感谢。
王某曾因涉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后,王某认为自己被冤枉,不断申诉。2020年5月,最高检将王某申诉案交给辽宁省检察院办理。
承办检察官刘丹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与王某沟通。2020年7月下旬的一天,刘丹在与王某通话时,发现其语气特别低沉,便询问:“你是不是病情恶化了?”
王某在电话里突然大哭起来:“我这个病也治不好,我不想活了。我刚才赶走了哥哥和女儿,买了一瓶安眠药……”
刘丹赶紧劝阻,“你不能自杀,想想孩子和父母,你自杀,他们会多难受啊……”
在确定他还没吃药后,刘丹提高声音说:“你知不知道,从北京到辽宁,有多少人在为你的案子努力,你自己却要提前放弃自己的生命,那我们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你对得起这些想帮助你的人吗?”“你的案件在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如果你要带着罪名离开这个世界,不觉得遗憾吗?”
经过长时间的电话沟通,最后王某保证自己不会轻生。当天,刘丹又多次打电话。当得知王某已经在当地医院就医时,刘丹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不过,王某在医院救治了三天后,就回家了,因为王某觉得医院花费太贵了。
刘丹了解到,王某离异,身患重病,有一个身患残疾的女儿,家里生活十分艰辛。根据了解的情况,刘丹协调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为其办理了低保。
认真审查案件后,刘丹发现当年认定王某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是被害人的控诉,但是被害人的陈述内容发生过两次大变化,直接影响到本案和另外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刘丹几经周折,了解到被害人已于2020年3月因病去世。2020年9月,王某申诉案最终因被害人死亡导致抗诉证据不充分,经辽宁省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决定驳回申诉,维持原决定。
刘丹把该案的处理结果告知了王某,并向其解释了具体原因。听到申诉被驳回的结果,王某有些失望,但是却未表达任何不满。他说不管怎么都很感激刘丹。
在凛冽寒风中,刘丹将王某和他的家人送上公交车,望着渐渐远去的车辆,手捧鲜花、感谢信和锦旗的她,内心一下涌满了温暖。